第三節 以聯合贏得新客戶(3)
3?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規範、有序的企業並購需要有健全可行的法律制度。我國目前關於企業並購的法律雖散見於《公司法》、《破產法》等法律、法規中,但缺乏專門的《企業並購法》、《反壟斷法》等法規,而且在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關於企業兼並的暫行辦法》、《關於出售國有小企業產權的暫行辦法》等規章中對企業並購的具體實施步驟沒有進一步頒佈細則,在現實中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企業並購三大關鍵點
企業並購三大關鍵點如圖2?5所示。
圖2?5企業並購三大關鍵點1?兼並方和被兼並方的核實
兼並方和被兼並方企業一般通過產權市場或者直接洽談的方式予以初步確定,實踐中,由於現有產權市場存在諸多不規範之處,因此採取直接洽談或者自找對象確定兼並方和被兼並方的情形較為常見。所以,我們要確定兼並方與被兼並方的真實性。
2?企業財務的審核
企業採取兼並形式進行改制的,應當對被兼並方企業各類資產、負債進行全面、認真的清查,以清理債權、債務關係。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核實和界定國有資本金及其權益,以防止國有資產在兼並中流失。
3?權利義務的承擔和職工的安置
對於合並式兼並,兼並企業應當承繼被兼並企業的債權和債務。在合並過程中,如果當事人履行了債權人保護程序,債權人未在債權人保護程序確定的期限內申報債權,則不能向兼並方主張債權;如果當事人未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而進行企業兼並的,則兼並方應當承擔被兼並方的負債。此外,在吸收合並的情形下,如果被兼並企業的管理人隐瞞或者遺漏企業債務的,如果債權人在債權人保護程序確定的期限內申報了債權,應當由兼並企業承擔申報的該筆債權。
思科的成功,給企業兼並帶來的借鑒
思科,一個靠企業兼並不斷發展,成為目前世界500強的企業。它的成功帶給我們太多的思考。
如何讓每一家被並購的公司都感到自己是思科系統里必不可少的一個“器官”?這是思科並購成功的重要法則,並已成為矽谷文化中最精華的部分。
本文摘自《企業危機下的營銷路》
本書從一組引發制造業冬天的數據講起,描述了由於國際環境和自身原因導致的中國制造企業面臨的困境,並提出借助營銷突圍的方法。本書給出的制造業營銷策略包括:利用市場槓桿發展業務、建立核心競爭力與品牌、保障營銷目標與計劃的執行、使銷售管理從粗放到精細化、灰色營銷變成信任營銷、讓“菜鳥”成為“老鳥”、通過再造營銷組織與流程重組來降低營銷成本。同時闡述了中國制造業企業的三大壓力、中國制造業的輝煌與尴尬、中國制造業之路究竟走向何方、中國制造與創造的本質變化、美國制造業的冬天突圍方式等,目的在於指導中國制造業提升整體營銷運作水平。本書適合制造業企業管理者、營銷人員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