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芙蓉姐姐與她領導下的部落
來自: laveri
這本書里有三個關鍵詞,部落(tribe),領袖(leader),& 異端(heretic)
在解釋什麼是部落之前,先說一下組織(organization)--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東西。
組織是一種命令式的自上而下的架構,在一個組織中,你選擇服從,或者失去你的工作,地位甚至小命。你所工作的公司是組織,社會是組織,國家也是組織。很明顯,組織中的大部分人是不太開心的。
與組織相對的是部落(tribe),部落以領袖為中心,卻是一種相對民主的架構。追隨者(follower)對領袖(leader)的熱愛是自發的。互聯網時代的部落里沒有強制命令和不服從就去死,有的是追隨者們隨時“質疑”和“用腳投票”的自由。只有真正的富有魅力的領袖,才可以吸引追隨者和繁榮一個部落。
互聯網時代對“物理距離”的颠覆性改變使得麥克盧漢“地球村”預言真正實現,遠古時代的部落精神得以重生。在部落時代,產品本身有多酷,遠比自賣自誇的廣告更為重要,成為營銷效果的決定性因素。一個有性格的品牌,就像一個富有魅力的leader,會吸引一個部落,其中的很多追隨者,都會成為品牌的傳道者(evangelists),幫品牌義務“推銷”產品。
這方面蘋果是一個非常完美的例子。蘋果的复興毫無疑問有互聯網的功勞。在互聯網時代之前,蘋果的產品就很酷了,但是卻賣不動,蘋果只是作為一小群人的愛好存在。愛好者缺乏便捷的渠道去與喬佈斯連接,蘋果也缺乏渠道去尋找自己的追隨者。
互聯網的出現,使得蘋果的愛好者很容易的找到自己的leader和同伙,結成部落,在各種各樣的group/bbs/blog/sns中叽叽喳喳的為蘋果增添魅力,使得蘋果形成了一股驚人的流行風潮,在大衆中普及開來。
Seth Godin在書中鼓吹的一點就是在互聯網時代,人人都可以成為leader。一個大廚,一個按摩師,甚至一個健身狂,都可以成為leader,只要你敢想,敢幹,敢噴,敢秀,敢做異端(heretics)!總之,一個boring的人是不會成為leader的。也許你會擔心自己顯得不自量力言行可笑,要做leader,就不要怕可能會被人鄙視。不管是成為美眉們傾慕的偶像,還是被一堆人當作笑話,都好過固守常規(status quo)。在這方面,芙蓉姐姐是一個異端的典範。遺憾的是,這種dare to be different, dare to be great的精神是中國人所普遍缺乏的。
本文摘自《一呼百應的力量》
互聯網讓地球村成為現實,遠古時代的部落精神得以重生傳統的企業把時間花在尋找目標人群,把錢花在對他們的營銷上
聪明的企業正在創建部落,大批的追隨者成為義務的推廣員
奧巴馬當選總統、喬佈斯狂賣ipod、尤努斯創辦窮人銀行的秘密:發展真正忠實的粉絲,組建自己的部落,發揮一呼百應的號召力!這才是真正的影響力!